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调整井陉县第一中学和第二中学
学费标准听证会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拟于2026年8月4日召开调整井陉县第一中学和第二中学学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2026年8月4日上午9:30
地点: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楼老年大学教室(1)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县人大代表:康会生
(二)县政协委员:张玉芳
(三)家长代表:吴湧(财政局)、许海霞(个体)、梁婵云(个体)、韩庆林(卫生院)、许江鹏(人寿保险)、冯秀芳(农业农村局)、王运军(微新庄村)、刘海燕(罗庄村)、李良吓(林枫盛景小区)、翟凤丽(县医院)、贾志杰(个体)
(四)利益相关方:仇玉荣(彪村)
(五)相关部门特邀代表:
李海鹏(教育局)、董剑森(市场监督管理局)、刘巧林(消费者协会)、刘宁(司法局)、刘丽华(民政局)、高会新(政法委)、梁彩霞(财政局)
尹彦庭(井陉县第一中学代表)
赵彦新(井陉县第二中学代表)
(九)新闻媒体记者1名;
(十)听证人名单 :
宋国哲(发改局)、尹志华(发改局)
于海峰(发改局)、陈远萍(发改局)
三、现行收费标准与拟定调整方案
(一)井陉县第一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
现行标准:学费250元/生·学期(冀价行费字〔1999〕12号),住宿费240元/生·学期(石发改收费〔2022〕38号)。
拟定调整方案:学费由现行250元/生·学期调整至700元/生·学期。
(二)井陉县第二中学(一般普通高中)
现行标准:学费200元/生·学期(冀价行费字〔1999〕12号),住宿费150元/生·学期(石价〔2009〕72号)。
拟定调整方案:学费由现行200元/生·学期调整至600元/生·学期。
四、成本监审结论
按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委托河北聚智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井陉县第一中学、井陉县第二中学 2022、2023、2024 年度办学支出开展教育成本专项监审。本次监审完整核算学校全口径办学支出,受账务核算资料限制,本次监审不具备单独拆分、核定、剔除学生住宿专项成本的条件,监审汇总成本总额包含教学办学支出及学生宿舍运行相关支出;文中单列住宿费标准仅为现行住宿收费标准,不等同于单独核定的住宿成本,现将监审核定综合办学成本结论说明如下:
(一)井陉县第一中学
2022年度每学期生均综合办学成本1057.31元,住宿费收费标准240元/生・学期;
2023年度每学期生均综合办学成本1033.64元,住宿费收费标准240元/生・学期;
2024年度每学期生均综合办学成本1122.22元,住宿费收费标准240元/生・学期;
2022—2024三年平均:每学期生均综合办学成本1071.06 元,住宿费收费标准240元/生・学期。
(二)井陉县第二中学
2022年度每学期生均综合办学成本729.31元,住宿费实际收费为120元/生・学期;
2023年度每学期生均综合办学成本923.88元,住宿费实际收费为120元/生・学期;
2024年度每学期生均综合办学成本858.06元,住宿费实际收费为120元/生・学期;
2022—2024三年平均:每学期生均综合办学成本837.08 元,住宿费实际收费为120元/生・学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更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开通征求意见电子邮箱:fgwj214@163.com,欢迎社会各界通过邮箱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