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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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党员干部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精神,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井陉县委组织部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

    一、组织部信息分类

    组织部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组织部在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党员干部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组织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党的有关规定,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组织部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㈠组织部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单位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详细信息

    ㈡编排体系描述

    1 、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 、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 、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 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 、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组织部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㈠主动公开信息。 组织部门信息应当通过井陉党政网、井陉报、井陉电视台等便于党员干部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形式公开信息。

    1 、主动公开范围。组织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组织部信息公开目录》。

    2 、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组织部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3 、主动公开时限。各类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组织部将自信息产生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特殊情况除外。

    ㈡依申请公开信息。 党员干部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可以向组织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组织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 、受理机构。组织部自 2008 年 5 月 1 日 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组织部办公室。

    2 、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组织部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保密和机密范畴的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 、公开程序

    ⑴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组织部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早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昼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⑵申请的方式

    ①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组织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组织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②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组织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⑶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对于 《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 15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辞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告辞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告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⑷办公室要视具体情况,收取申请公开当事人一定的检索、复制、邮寄等的成本费用。

    ⑸申请公开信息的党员干部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组织部信息公开机构

    组织部信息公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见下表)

组织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表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组织部办公室

县委大楼五楼

早 8:30 —下午 6:00

82022166

82022166

五、救济方式及程序

    党员干部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组织部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委、县纪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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