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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井陉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井陉县委、井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委、县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井字[2002]21号),设置井陉县科学技术局。县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县科技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科技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组织拟定全县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全县各部门贯彻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纲要;制定全县科技工作评价验收指标。
2、研究拟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管理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认定;指导全县科技三产的健康发展。
3、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县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专项经费等科技经费的分析论证,提出经费使用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台,负责星火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确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县山区经济技术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5、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和技术市场工作;拟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全县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6、指导和协调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7、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8、管理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承办上级知识产权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9、负责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归口协调工作。
10、负责非公职人员职称申报工作。
11、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和地震工作。
12、承办县科教兴县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科技局是县委、县政府管理全县科技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编制10人,内设办公室、农村科技科、工医科技科, “井陉县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地震办公室”及“井陉县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均按股级设置,挂靠科技局。下辖科技开发中心、石家庄农业技术市场井陉分市场两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做好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宣传教育、文书档案、信访接待、安全保卫、后勤管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人事劳动管理工作,督促各业务科室做好政务透明公开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2、工医科技科。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工业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科技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做好工业、环保、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管理;牵头组织科技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搞好民营科技企业管理;负责知识产权保护,抓好专利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和科技计划统计工作,负责科技奖励,抓好成果市场管理工作,抓好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年度科技进步和目标考核工作,具体做好县直部门的考核工作;负责科技人才管理,组织开展对科技干部的培训教育;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3、农村科技科。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科技发展计划、搞好农业科研和山区开发项目管理;协助做好科技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牵头组织做好国家、市、县科技进步和科技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下乡活动;负责新农村建设及文明生态建设的帮扶工作;负责地震和招商引资工作。完成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