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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国土资源局是2002年5月县级机构改革中由原土地管理局和原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地质勘察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监督检查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出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和矿山使用权争议,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制定全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和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管理全县城乡地籍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等工作;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组织制定基准地价;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负责全县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审查批报;负责全县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查批报;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材料;组织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保护地质环境;负责全县测绘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地形地籍测绘,管理测绘资料;依法征收各项规费;协助财政税务部门征缴有关税费。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执法监察局、耕保科、市场科、规划科、地籍测绘科、矿管科、信访法制科、纪检室、财务审计科、行政服务大厅11个科室,下属单位有: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地价评估事务所、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中心及微水、天长、秀林、小作、威州、测鱼6个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
井陉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以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为中心,以强局兴业、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努力实现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保护成效显著。狠抓土地开发整理,做到了全县耕地占补平衡. 积极推进采矿权市场和土地使用权市场建设,实行阳光行政.开展土地市场秩序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用地、非法采矿案件,实现了国土资源的合理有序利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四级群防群测网络,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业务基础建设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成效显著,国土资源网站和局域网建成启用,土地登记外业测量、室内数据处理、数字成图等方面都达到了数据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党的组织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都取得了新成绩,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实绩突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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