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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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程,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实施。在局党委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管理,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井陉县 2008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井公开办字[ 2008 ] 2 号文),根据我局信息工作公开制度,制订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井陉县粮食局网站查阅《指南》,网址: http://www.sjzjx.gov.cn 。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井陉县粮食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井陉县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2.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公开形式。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这类信息。

3.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 30 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或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 公开范围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井陉县粮食局信息公开目录》。

2. 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井陉县粮食局办公室;受理地点为建设南路 8 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除外),每天 8 : 30-12 : 00 、 14 : 00-18 : 00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 0311-82022286 ,邮政编码为 050300 ,电子邮箱地址: jxxlsj@126.com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下图: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办理业务(或网上申请) → 交办理处室审核 → 主管业务领导审批 → 质监中心上网发布审批结果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井陉县粮食局监督检查科投诉。

监督电话: 82022286

电子邮箱: jxxlsj@126.com

地  址:建设南路 8 号

邮  编: 0503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井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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