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汽修、餐旅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投资审【2022】110 号、井行审招标核字【202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井陉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井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汽修、餐旅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井陉县微水镇罗庄村井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院内
2.3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地上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1栋及其相应配套设施。一层、二层为汽修实训室,三层为电子商务实训室,四层、五层为餐旅实训室。总建筑面积4996.95㎡.建筑总高21.25米。项目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等配套设施。
2.4 工期:365日历天
2.5 最高限价:16023091.4 元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2.8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在本单位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连续一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最终结果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后网站现场查询为准);
3.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建筑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 12 月 28 日00 时00分至 2023 年 1 月 4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 月 17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方式、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井陉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井陉县
联 系 人:高翔
电 话:0311-820221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誉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誉隆路源尚公寓A座1单元904
联 系 人:魏宁宁
电 话: 0311-68123508
8.异议提出渠道及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誉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誉隆路源尚公寓A座1单元904
联 系 人 :魏宁宁
电 话: 0311-68123508
监督部门:井陉县招标办 0311-82022522
特别提示:1.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 。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未“关注项目”的自行承担责任。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 E 招冀成(http://www.hebeibidding.com)操作手册。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登录 E 招冀成平台、下载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或在线办理流程参照“E 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 办理栏目,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 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