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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民政局关于做好80-8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8    
来源:民政局    
责任编辑: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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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民政局
关于做好80-8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
工作的通知
 
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实际,政府决定自20228月1日起,为全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发放对象:凡具有井陉县户籍,且年龄在今年8月1日前满80周岁(含)以上至89周岁(含)以下的所有老年人。实行属地化管理,对每月新增对象,从符合条件当月起发放;对死亡对象,从死亡下月起停发。
(二)发放标准:每人每月50元,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此项生活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审批程序
(一)申请,符合享受80-8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条件的老人,需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及户口本向户籍所在乡镇(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井陉县80-89周岁高龄生活补贴申请表》、提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手续的,需补充提供本人的委托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调查。居(村)委会应对其证件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情况属实后,将申请表与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上报各乡镇,调查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审核。各乡镇应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核查合格的,将个人申请材料与本乡镇汇总表一并上报民政,同时上报电子版。审核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审批,对各乡镇上报的个人申请材料和汇总表,由民政局审批确认,并录入信息库。对符合条件的,会为其在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或者存折;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将有关资料退回所属乡镇,乡镇、(村)委会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审批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资金来源与发放
(一)资金来源。80-8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财政承担。
(二)发放,补贴资金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按月发放
四、监督管理
乡镇要不断完善80-8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的各项制度,规范申报、审核程序,发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月5日前上报民政局汇总表(明细表、增减表)。民政局进行不定期抽查,虚报年龄或审核机关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追回已领补贴,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关系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对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
(二)广泛宣传,要加大对实施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的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同时,要大力宣传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呼吁全社会关心关注老年人和老龄事业,努力管造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气氛,
(三)规范手续,各乡镇、社区要规范申请、审核环节、严格把关,既要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又要坚决维护政策实施的严肃性,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对于空巢和行动不便等有实际困难的老年人,工作人员应上门办理申请手续,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不遗漏
(四)建库立档。发放80-8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是一项长期工作,涉及对象数额庞大、变动较多,各乡镇、社区要落实专门人员、加强发放工作相关档案管理,要全面收集发放对象的信息,建立发放数据库,实行动态化管理。
 
                                       井陉县民政局
                                                                                             2022年8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