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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政策标准
发布时间:2021-02-01    
来源:民政局    
责任编辑: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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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投资建设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建筑面积27平方米计算,新建一张床位给予建设补贴8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60万元;改扩建每张床位给予建设补贴35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70万元;租赁每张床位给予建设补贴15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养老机构收住老人,并在民政局备案之日起,运营满一年,通过星级评定,给予发放建设补贴。
通过星级评定的公建民营、民营养老机构和收住社会老人的公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自理和轻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给予补贴100元,重度和中度失能老人每人每月给予补贴300元。老人生活能力由第三方评定。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750平方米,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且运营满一年,新建的补贴50万元,自有房产改建的补贴30万元,租赁房屋开办的补贴15万元。
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给予养老服务(护理)补贴100元。养老护理补贴与残疾人护理补贴衔接,就高选择一项享受。老人生活能力由第三方评定。
80—89周岁低保、五保老人和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给予高龄补贴5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给予补贴400元。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