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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商丘市铭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职工的工伤初次鉴定结论书
发布时间:2026-09-07
来源:
责任编辑: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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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商丘市铭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职工的工伤初次鉴定结论书
商丘市铭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高东京初次鉴定结论书(石劳鉴2026年01210073号)已于2026年8月31日经石家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八级伤残;停工留薪期8.0个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鉴定结论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对本鉴定结论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15日内向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逾期不申请再次鉴定的,本鉴定结论即生效。特此公告。
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