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关于调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
资格认定”实施层级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市监函〔2026〕219号)有关要求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5〕16号)有关规定,按照《石家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实施层级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制定衔接落实文件,细化任务分工,推进收回工作有序开展。与市行政审批局加强沟通对接,明确收回事项的审批权限、收回程序、收回时间等相关内容,及时开展档案资料、审批账号等移交工作,做好衔接落实,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确保审批事项调整工作平稳过渡。
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等相关清单,并对外公开公示。同时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予以相应调整。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沟通对接,明确监管职责,加强监管衔接,确保监管全覆盖,避免监管真空。
事项收回相关工作自本通知印发后立即实施,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调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实施层级情况表
井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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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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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实施层级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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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省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审批层级 |
收回的审批权限 |
市级实施部门 |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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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 |
部分收回。收回已下放县级[包含各县(市、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的“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资格认定”审批权限,其余审批权限仍下放县级实施。 |
市行政审批局 |
1.监管层级: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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