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井陉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证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借鉴《石家庄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修订了《井陉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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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正(征求意见稿)
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