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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栏
发布时间:2024-01-02    
来源:    
责任编辑: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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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栏
收费项目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 防护等级6B级以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设区市、雄安新区每平方米1500元,县(市)每平方米1000元
收费主体 井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计费单位 元/m²
收费依据 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财综〔2007〕53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财综[2023]39号,冀政办〔2009〕5号,国办发〔2013〕103号,国发〔2007〕24号,冀财非税〔2004〕2号,《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冀财税〔2015〕34号,冀财非税函[2022]4号,冀发改公价[2022]1449号,省政府令[2023]4号
收费范围 1、井陉县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工业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除外);
2、开发区、保税区、自贸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等区域内的新建民用建筑。
收费对象 企事业单位
征收方式 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
减免规定 一、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3]第4号第九条:按本规定第八条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审批权的部门批准,可以不修建,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一)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
(二)建设项目位于流砂、暗河、基岩埋深较浅等地段,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三)因建设地段建筑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标准计算,应当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下的(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工程除外)。
二、石政函〔2020〕93号第三条第二项:
1、以下建设项目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等保障性住房;(2)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等校舍建设项目。
2、以下建设项目免征、减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养老、医疗机构建设,非营利性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营利性的减征50%。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认定,以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为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项目认定,以卫健委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准;
(2)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4)小微企业建设项目减征50%。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202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