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工作职责
一、受理范围
1.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
2.专利权归属纠纷;
3.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4.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5.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6.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纠纷
7.其他专利纠纷。
二、工作职责:
1.开展专利纠纷的咨询和宣传工作;
2.按照《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指南》要求开展调解;
3.调解中尽力做好沟通说服工作;
4.做好各类调解文书,制作纠纷调解协议书。
5.案件终结后,应当及时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
6.发现纠纷不属于行政调解范围,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解决途径。
7.可能激化的纠纷,应当做好疏导工作。
8.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