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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分党组
关于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8    
来源: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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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机关各科室、执法中队,环境监控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理顺职责关系,推动机关工作有效衔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将局领导班子分工及机关内设机构、人员调整通知如下:

一、局领导班子调整及分工

1、马彬主持全面工作;兼任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直管执法一中队(机动中队)。

2、梁怀庭分管机关后勤保障、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环境监测、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工作;分管综合一股、综合二股、环境监控中心。

3、苏吉海分管全县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建设、总量减排、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科技等工作;兼任执法四中队中队长;分管管理一股。

4、刘国建负责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工作。

5、梁金雷任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分管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环境应急、法治建设、在线监控等工作;协助马彬同志管理执法一中队,兼任执法二中队(督导中队)中队长,分管管理三股。

6、董立分管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环境信访、秸秆禁烧、核与辐射等工作;兼任执法三中队中队长;分管管理二股。

二、分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综合股

综合股分设综合一股和综合二股,由郝勇岗协助梁怀庭协调综合股相关工作。

1、综合一股

负责文电、会务、值班、档案、督查、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纪检监察、政务公开、保密、工、青、团、妇、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完成分局分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对接市局办公室、驻局纪检监察组、直属单位党委(机关纪委)、综合规划科、宣教中心。

刘禹良(第一负责人)

王宝红(第二负责人)

科室人员:刘彦萍、郝晓梅、张  倩、陈立忠、王栓柱、

高明柱

2、综合二股

负责人事(老干部)、财务、等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完成分局分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对接市局财务审计科、驻人事科(老干部科)。

刘秀芳(第负责人)

 静(第二负责人)

科室人员:许海燕、郝晓薇

(二)管理股

管理股分设管理一股、管理二股和管理三股。

1、管理一股

负责全县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科技等工作;完成分局分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对接市局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管理科、环评科技科。

王海莉(第一负责人)

 晶(第二负责人)

科室人员:高  鑫、高  鹏

2、管理二股

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危险废物、固体废物、辐射安全等工作。等工作;完成分局分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对接市局秸秆办、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科。

 慧(第一负责人)

单海明(第二负责人)

科室人员:李春蕾、颜玉超、张  宇、郝永明

3、管理三股

负责行政处罚、法制建设、行政权力清单、环境信用评价、环境应急等工作;完成分局分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对接市局政法科、环境应急科。

刘丽娟(第一负责人)

张浩军(第二负责人)

科室人员:李彦军、许东生、张瑾芳

(三)执法大队

执法大队下设执法一中队(机动中队)、执法二中队(督导中队)、执法三中队和执法四中队。各中队设负责人一名,负责该中队全面工作;各设指导员一名,协助中队负责人开展工作。

1、执法一中队(机动中队)

负责环境执法、上级交办案件协调督导;负责微水镇、北正乡生态环境工作;完成分局分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对接市局综合执法支队、协调督导科。

 庆(负责人)

王少男(指导员)

中队人员:吴冬冬、张  晏、孙艳超、王晓丽、吕  强

2、执法二中队(督导中队)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在线监控工作;负责上安镇、威州镇、孙庄乡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分局分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分管上安镇、威州镇、孙庄乡生态环境工作;对接市局大气科、信息中心和市大气办、县大气办。

 宇(负责人)

高士雄(指导员)

中队人员:尹爱庭(副股级)、崔新思、王润国、刘海龙、

许宇龙、刘  凯、张晓丽

3、执法三中队

负责预测预报工作、环境信访工作;负责小作镇、辛庄乡、南陉乡、天长镇、于家乡、南峪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接市局预测预报中心、信访科。

毕振兴(负责人)

王尧科(指导员)

中队人员:高慧龙、康树成、李彦云、张艺霖、刘建英、

张振伟、王  强、刘  佳、李占春、侯晓栓

4、执法四中队

负责生态建设、排污许可、总量减排、环境统计、温室气体和碳排放控制等工作;负责吴家窑乡、南王庄乡、秀林镇、障城镇、苍岩山镇、测鱼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接市局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物排放管理科、总量科。

 宙(负责人)

高铁柱(指导员)

中队人员:郝迎芳(副股级)、王娟、杨素娟、陈  彦、

杨振兴、王随生、王玉龙、高胜强、尹锁明

(四)环境监控中心

负责全县环境监测、污染源普查、机动车污染防治、水质监测站管理等工作;完成分局分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对接市局监测科、环境监控中心、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郝勇岗(第一负责人)

 宸(第二负责人)

科室人员:李莉荣(副股级)、仇拉荣、段志霞、李向春、

栾光明、张  勃、马  洁、郭建强、霍鹏瑜、

张金亮、高  峰、刘芳芳、刘  宇、吴捍军、

 轩、王  健、高海林

  

          当前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室电话:031182022254,地址:井陉县建设南路15号)

中共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分党组    

2021年11月25日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