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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工贸行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09    
来源: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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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2025〕10

 

井陉县应急管理局

2025工贸行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双随机”工作要求井陉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监管范围内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5年5月8日至6月30日

二、参加单位及抽查事项内容

(一)应急管理局:轻工企业的安全检查;机械企业的安全检查;商贸企业的安全检查;建材企业的安全检查;纺织企业的安全检查。

(二)市场监管局: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依法从事许可活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全县工贸行业

(二)抽取比例:4%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系统”自动派发到监管单位,由参与抽查部门的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可直接在APP端查看),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井陉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落实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法

2.通知检查对象,电话通知或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以上操作可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手机APP上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我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各联合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按时公示结果,促进信用监管。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记于被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应联尽联”,提高检查效率。执法检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人员应各司其职配合、服从安排,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四)寓监管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井陉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