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应急管〔2025〕10号
井陉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工贸行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双随机”工作要求,井陉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监管范围内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5年5月8日至6月30日
二、参加单位及抽查事项内容
(一)应急管理局:轻工企业的安全检查;机械企业的安全检查;商贸企业的安全检查;建材企业的安全检查;纺织企业的安全检查。
(二)市场监管局: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依法从事许可活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全县工贸行业
(二)抽取比例:4%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系统”自动派发到监管单位,由参与抽查部门的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家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可直接在APP端查看),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井陉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落实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法;
2.通知检查对象,电话通知或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以上操作可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手机APP上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我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各联合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按时公示结果,促进信用监管。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记于被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应联尽联”,提高检查效率。执法检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人员应各司其职,配合、服从安排,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四)寓监管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井陉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