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威州镇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为提升全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由镇党政办牵头,组织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信息写作、保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三)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通过“美篇”APP公开乡镇信息动态。以更加契合群众的渠道、形式,及时、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更好的服务群众。
(四)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拟定了公示公开清单。重点公开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镇党委成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各办公室办事程序等情况。二是威州镇工作动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三是年度工作计划、政府工作报告。四是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务的活动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完成县上下达任务,切实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迈出坚实一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相对被动,部分办所信息员对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应公示公开范围界定不清,未严格按照公示公开目录清单公开相关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威州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举措,努力提高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各项权力和权限运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公开,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协调工作,全面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