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按照十一届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石家庄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将对我县粮食主管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库粮站)开展统筹巡察,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10月15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根据有关规定,石家庄市第四统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涉及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单位:军粮供应服务站)、井陉县泰丰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井陉县裕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井陉县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井陉县宝丰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粮食储备管理职能责任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粮食购销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安全风险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现场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18503209808(9:00—17:00);
通信地址:中共井陉县委巡察办转石家庄市第四统筹巡察组;
邮 编:050300;
电子邮箱:swlszxxcz@163.com;
联系信箱:分别在万宾楼宾馆和被巡察单位各有设置。
石家庄市第四统筹巡察组(代章)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