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井陉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24日,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政法委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针对市第四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三方面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7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7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推进。
一是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针对性、系统性不强”的问题。我委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制定了《井陉县委政法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学习计划》,坚持理论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学习任务,丰富学习内容,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目前,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历史》、毛主席“延安整风”三篇论著、《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全面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县委政法委将把学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从根本上有效解放思想。
二是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质量不高,落实有偏差”的问题。我委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理论学习笔记进行整理,补充制定了主题教育学习计划。于2月底召开县委政法委组织生活会,总结通报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党支部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定的程序,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实效,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加强建设。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在今后开展的主题活动中,做到严格规范。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关于“井陉县2020年第三季度平安指数在9个转型升级县中排名靠后”问题。我委组织有关县直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扣分原因,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重点在刑事治安案件、进京赴省访、网络舆情、校园安全等方面分析研判。各部门就各自承担的考核任务,提出整改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争取年底考评取得好成绩。
二是“网格员手机终端配备和使用未实现全覆盖,有待完善和规范”的问题。针对“网格员手机APP开通250人,开通率低”的问题,目前全县网格员总数350人,手机APP开通333人,开通率95.14%,剩余17人属于深山区村庄,无联通网络信号,暂时不能开通。针对“综合执法APP登录及案件办结”问题,目前全县乡镇综合执法队员开通APP171个,全部实现系统登录。针对“公众版APP推广应用方面”问题,目前全县公众版APP推广注册数达942个,此问题将长期推进。
三是“治安保险工作推进不力,参保率低”的问题。2019年任务完成率14.8%,2020年全县农村家庭治安保险完成率15.22%,完成率有所提高。
四是“村级综治视联网延伸覆盖进展慢”的问题。目前,全县17个乡镇17个示范村已全部将村级综治视联网安装到位。
(2)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的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宣传发动不够全面宣传氛围的高压态势没有完全形成”的问题。县扫黑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宣传、再动员,进社区、校园、进企业、进场所、进家庭、进门店,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等媒体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同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适时曝光涉黑涉恶典型案件,把典型案件报道转化为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鼓舞和号召全社会自觉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在全县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二是“线索摸排工作不扎实,线索来源主要是公安摸排和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较少,质量不高”的问题。县扫黑办畅通举报热线、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充分利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及时将发现的线索录入平台,提高信息运用综合化水平。对尚未查结的线索,相关部门逐级负责,推动应查尽查;对已查否但仍然举报不断的线索,采取提级核查、异地核查的方法重新核查,排除地方干扰。县扫黑办适时通报线索核查质量检查评估,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线索核查质量检查评估活动,切实压实线索核查责任,确保线索核查质量。
三是“2012年至2019年,刘风林任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为微水村党总支时任书记刘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警示教育。3月22日召开县委政法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大会,3月29日召开县委政法委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刘风林案件为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分别于3月30日和4月8日政法委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全县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持“刀刃向内”,对照六大顽瘴痼疾内容,填写河北省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引导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经认真核查相关文件资料,已责令相关人员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并重新装档。针对此类问题,我委办公室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文写作和文件管理,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从思想上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工作态度,提升业务水平,规范公文用语,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2018年我委分四次付给井陉县人民招待所餐饮服务费,共计18000元整。每年县财政局为常委单位核定的招待费用一般用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接待使用。因单位财务制度不完善,财务审批手续不规范,导致公务接待处置不严格。今后将加强财务制度的规范性,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3.关于“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行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提出的四项问题,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业务不精、工作不认真,对财务各项规章制度研究不透彻,运用不规范。我委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我委2019年3月6日购买的空调,12月27日购买的办公桌椅和3台格力空调均已录入国资系统。6月19日从井陉县陉微家电经销处购买的是打印机硒鼓、碳粉、驱动板等耗材,属于低值易耗品,不必计入固定资产账。12月25日从井陉县华欣综合经营部购买的沙发套价值在1000元以下,也不必计入固定资产账。问题反映出我委财务管理人员对于固定资产的明细账登记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此类问题,我委健全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确保固定资产及时核减,管理使用明确到人。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三重一大”规定执行不严肃的问题。我委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记录标准,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在决策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沟通酝酿论证,在会议记录中要严格做到“五明确”,即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集体决策形式、明确集体决策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办法,并留存档案。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我委政治处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的会议记录格式进行详细记录,严格规范使用党员大会记录本、支委会议记录本等。同时,切实加强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加强党支部书记督导检查工作,促使党建台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党员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已于2019年7月22日对于永强值班期间外出聚餐饮酒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井纪〔2019〕111号)。针对此类问题,我委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做到不脱岗、不离岗,严格值班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按制度要求来加强干部纪律作风。
2.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的问题
此问题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2021年1月,我委对正式人员的岗位进行了内部调整,由李彦霞具体负责执法监督科工作。今后,我委将加大对干部队伍的培养力度、交流力度,不断提升业务驾驭水平、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履职能力,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
巡察期间,市第四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022204;邮政信箱:井陉县幸福西街11号县委政法委邮政信箱;电子邮箱:zzczfwjx301@163.com。
中共井陉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