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井陉县教育局井陉县新区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井陉县教育局井陉县新区高级中学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井陉县教育局
建设地点:井陉县微水镇河头村西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驰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11-82025651
电子邮箱:st2022yj@163.com
地址:井陉县城虹园路1号
邮编:05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