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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    
责任编辑: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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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 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有关要求,为确保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落实落地,现结合 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和办理 规范如下:

一、主题事项

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包含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 案、发票领用、银行预约开户、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登 记开户、单位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等7个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情形、办理时限、一套材料、一张表单和线上线下办理流程等。

二、一次性告知

(一)办理条件

内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适用企业开办 “一件事一次办”,企业经营许可涉及办理情形不在本业务流程和 办理规范内容。

(二)办理情形

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情形包括: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电申报材料

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申报材料整合了办理企业设立登 记、公章刻制备案、发票领用、企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登记 开户、单位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等事项的重复申报材料,以及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免于申报的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 次提交。如表1所示:

 

1:企业开办一套申报材料(以公司为例)

事项名称

  7称

材料形式

材料数量

  

企业开办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份

1.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2.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2.公司章程

原件

1份

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原件

1份

 

4.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5.住所材料

原件

1份

提供房屋使用证明或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


(五)办理层级

市、县级。

(六)收费事项

公章刻制按有关标准收取刻制费用用(邮寄服务费按寄递服务 标准另行收取)。


、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企业设立登记

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凭申请人现场提交或河 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的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一套材料,登 录省一体化政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将信息推送至相关系统审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营业执照,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邮寄。提交材料不齐全的,现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后办理。

2.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部门将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推送的企业设立登记信息、刻章需求及费用支付、领取方式信息推送至公安“冀刻”印章刻制 管理系统,公章刻制单位通过“冀刻”APP 接收信息后完成公 章刻制并返回完结信息,“冀时办”移动端通知申请人上门领取 或展示邮寄状态。公安厅及时共享企业公章刻制备案数据至各市公安局管理系统。

3.发票领用和银行预约开户

税务部门将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推送的企业设立登记信息和发 票需求转发至“河北省税务局电子工作平台”,进行发票票种核 定,发放电子发票或为纳税人提供现场、自助设备、邮寄等多种 纸质发票领取方式。企业选择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在省一体化政 务平台接收信息后,同步完成银行预约开户。

4.社会保险登记和医疗保险登记

人社和医疗保障部门对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推送的企业社会保 险登记业务申请单、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等相关信息进 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分别登录“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医疗保险登记。

5.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推送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开户登记表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登录“住房 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

四、申报地址

河北政务服务网:

http://www.hbzwfw.gov.cn/

五、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地址

井陉县城虹园路1井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窗口

七、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11-82025651

监督电话  0311-8202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