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对每个项目成立自评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项目承担科室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项目主管科室科长、财务科人员和负责项目实施相关人员。
2、制定项目自评工作方案,方案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政策依据及数据资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方法、自评工作流程和时间步骤等内容。
3、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全面收集评价所需基础信息资料,包括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概况、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拨付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和绩效自评资料等,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
4、到项目实施现场勘察、核实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满足评价工作需要。
5、参考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及审计部门审查意见,整改情况,对评价工作。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我部门项目评价工作组收集各项目的基础信息资料,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分析,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依据所收集的资料,对各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14个项目中井陉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井陉县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项目正在进行;冶河井陉县城段行洪能力评价项目工作已完工并验收,等待付款;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部分完成,其他项目均完成并验收,绩效目标已实现,绩效评价结论均为优。
项目自评内容包括14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3511.81912万元,全部纳入预算安排,已拨付资金3511.8191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40.39332万元,剩余资金待项目完成验收后拨付,专项资金按政策要求使用。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主要包括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比倒查的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全面总结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清晰准确,绩效指标是否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是否恰当适宜、易于评价,深入分析原因,逐项查找差距。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思路和工作措施,包括健全制度、改进管理、优化流程等提高部门绩效方面采取先进措施,在提高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上加强管理。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