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的通知
为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遴选条件公布如下:
1.围绕粮食种植和果树种植主导产业,在全县遴选 14个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2.种植规模。粮食种植为200亩以上,果树种植为100亩以上。
3.政治觉悟高。积极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群众公认度好。
4.创新意识强。具有一定科学文化水平、技术专长,能依靠科技发展生产,能够积极参加由县乡两级农技推广部门举办的各类科技培训,提升自己科技种田水平。具有科技创新精神,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能所在区域居领先水平,有敢于带领群众闯市场的胆识和魄力。
5.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积极参加农业科技培训,带头使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辐射带动5个左右农户;及时提供生产和技术指导服务的有关信息。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职业农民证书》、《高素质农民证书》获得者及大豆玉米复合带状种植大户。
符合条件的单位于7月14日-7月18日递交申请材料(申报表、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组或专家组遴选认定。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农业农村局411房间
咨询电话:82046565
井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3日
附:井陉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附
井陉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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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带动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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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示范生产情况 |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农业农村局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