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公告
为更好地解决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挤占社会资源、造成数据失真、影响政府科学决策等问题,按照《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要求,我局自2024年8月7日起对全县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集中清理。
此次清理的对象是2022、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我局对辖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022、2023年度年报数据进行了排查。经查,东合晟通(河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120家企业、井陉凡瑞农宅旅游专业合作社等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详见附件)已连续两年(2022、2023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按照《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要求,上述市场主体应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补报未报年报的年度报告,并向井陉县市场监管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或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程序。
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在20日内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井陉县微水镇建设南路61号
联系电话:0311-82035177
附件:1 未履行2022、2023年度年报公示义务的企业名单(120户)
附件:2 未履行2022、2023年度年报公示义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7户)
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