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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和食品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发布时间:2024-03-14    
来源: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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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1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编号:

被检查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许可证编号

或备案编号

 

检查次数

本年度第  次检查

检查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称)  检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对你单位进行了

£日常监督检查

£飞行检查

£体系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依据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

£其他:

 

共检查()项,其中重点项()项,一般项()项。

 

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发现不符合项(  )项,其中:

重点项(  )项,项目序号分别是(                                                  );

一般项(  )项,项目序号分别是(                                                )。

结果处理:

£通过检查□责令整改£调查处理

说明(可附页)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日(章)

 

 
填表说明

 

 

1.编号:由四位年度号+1位要点表序号+六位流水号组成,如2022-1-000001。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环节对应的要点表序号分别为“123”

2被检查单位名称: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书上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

3.地址:填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书上载明的生产经营地址。

4.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许可证编号或备案编号: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书上载明的内容一致。如果检查对象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填写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11位到第14位的数字,以“****”替代。

6.检查次数:填写本次检查属于本年度对企业开展的监督检查的次数。

7.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应为两名或两名以上,正确勾选采用的监督检查方式与依据的检查要点表。每次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体系检查应当覆盖全部检查项目,飞行检查可以针对问题线索确定部分项目进行检查。体系检查也可依据市场监管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体系检查要点表或指南。

8.检查结果:填写发现的不符合项目数量,包括重点项和一般项,并按照依据的《检查要点表》注明不符合项的项目序号。

9.结果处理:对未发现不符合项的,勾选“通过检查”一栏;对发现不符合项,但情结显著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勾选“责令整改”一栏;对发现不符合项,影响食品安全的,勾选“调查处理”一栏。

10.说明:逐项描述发现问题并详细记录处置措施,可附页。

1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反馈企业,一份留存一份用于张贴公布。

 

说明(附页)

 

 

 

 

 

 

 

 

 

 

 

 

 

 

 

 

 

 

 

 

 

 

 

 

 

 

 

 

 

 

2-2  食品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编号:

被检查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许可证编号或

备案编号

 

检查次数

本年度第  次检查

检查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称)  检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于           日至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本次监督检查依据£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表£其他:共检查了(    )项内容,其中重点项()项,一般项()项。

检查结果:本次检查发现不符合项(  )项,其中:

重点项(  )项,需重点跟踪整改,项目序号及具体内容如下:

 

 

一般项(  )项,项目序号分别是:

结果处理:

£此次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问题;

□此次检查发现不符合监督检查要点表一般项目,存在轻微风险隐患,不涉及违法行为,责令当场改正且已整改到位;

£此次检查发现不符合监督检查要点表相关项目,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并做出责令限期整改决定;

□此次检查发现不符合监督检查要点表相关项目,涉嫌违法违规,建议立案查处。

说明(可附页)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执法)证件编号:

年月日

被检查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年月日(章)

备注:已提醒食品经营者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体责任义务。

 

 

填表说明

 

1.编号:由四位年度号+1位要点表序号+六位流水号组成,如2022-1-000001。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环节对应的要点表序号分别为“123”

2.名称: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上的食品经营者名称。如店铺实际展示名称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上的食品经营者名称不一致的,还应以括号加注其实际展示名称

3.经营地址: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上载明的经营地址。

4.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法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许可证编号或备案编号: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上载明的内容一致。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检查次数:填写本次检查属于本年度对食品经营者开展的监督检查的次数

7.检查内容:正确勾选采用的监督检查方式与依据的检查要点表。每次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体系检查应当覆盖全部检查项目,飞行检查可以针对问题线索确定部分项目进行检查。体系检查也可依据市场监管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体系检查要点表或指南。

8.检查结果:发现问题的重点项目应逐项填写,并明确填写存在的具体问题。

9.结果处理:几种情形并存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处理要求,同时做出处理。如存在需要调整风险等级情形的,还需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等级。

10.说明:对发现问题及处置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可附页。

1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反馈食品经营者,一份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用于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开。

 

 

 

说明(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