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省政府 | 市政府
 
支持IPV6
无障碍 适老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供热信息
收 费 告 知
收 费 告 知
发布时间:2025-12-02    
来源:原创    
责任编辑:供热公司
【字体: 】    打印

为做好今冬供热的各项前期保障工作,现将本年度热费收缴工作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1.收费时间:20251010--1115(上午点半--下午点半)

  2.收费地点:邮储银行一楼(旧微中北边)中国银行大厅

  3.收费标准:居民20元/㎡、非居民29元/㎡

  4.收费依据:《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城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井发改〔2021〕58号);

  5.收费方式: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生活缴费、刷卡、现金;

  微信公众号交费流程:关注公众号→井陉县集中供热公司→业务办理→供热缴费→新增卡→输入房间卡号→添加→确定→点开→下一步→核对无误→缴费需要查房间卡号的热用户可拨打收费咨询电话:85133540(上午点半--下午点半)

  6.业务范围:供热费用收缴、报拆报停、重新开启。(报拆报停重新开启,需到邮储银行一楼缴费点办理);

  7.重新开启规定:我公司对当年逾期未交费的用户将采取锁闭措施,锁闭后,若需用热,用户必须到集中供热公司交齐相关费用并办理开启手续后,公司安排工作人员为其开启供热;

  上期未用热用户,今年若需用热,请务必在1031日前到集中供热公司邮储银行收费处交费,并办理开启手续;

  注:部分报停只报当年,下年自动恢复,如有部分不用热,需在10月31日前到交费点重新办理部分报停手续,待监查部核实确定面积后,再行交费;

  8.空置房规定:不用热的住户务于1031办理报停手续。上年报停的住户不用再来办理报停手续,继续延续报停即可,对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用热处理;

  9.交费后如您需要发票,请持有效交费收据或微信、支付宝缴费的电子凭证换取税票,换票时间:20251115--25日,1215--25日; 

  10.各用户要仔细检查自家的维修阀门,若发现坏损,及时更换,避免室内管网漏水因无法控制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11.当购买二手房屋时,请及时查询所购房屋的热费交纳情况,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影响正常用热;

收费咨询电话: 85133540(上午八点半--下午点半)

  线  话: 8513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