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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07号)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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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4年第07

 

一、1批次脱油花生(五香味)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脱油花生(五香味)。被抽样单位:井陉铭家商店。购进日期:2024-03-20。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涉嫌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0元;罚款25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井市监处罚[2024]2019号。

二、1批次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被抽样单位:井陉晋东黄焖鸡米饭店。购进日期:2024-05-27。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涉嫌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8元;罚款24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井市监处罚[2024]2020号。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