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井双随机办[2024]7号
★
关于印发《井陉县人社局2024年第1次
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
方案》的通知
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为了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用,增强抽查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我办决定把《井陉县人社局2024年第1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井陉县“双随机、一公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井陉县人社局2024年第1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井陉县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井陉县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县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1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2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县人社局: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中产生。
县医保局: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中产生。
三、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依据分级分类监管,从井陉县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可直接在APP端查看),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县人社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市有关部门为:县医保局。县级各行政监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县级参与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单位参照市级对应部门确定并具体实施本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4.分派给区县的检查对象本级没有执法权的,由上级部门授权检查,区县没有对应检查人员的由市级选派人员参加区县检查组。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通知检查对象,电话通知或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以上操作可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手机APP上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细化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人社局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井陉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要做好联合抽查工作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井陉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
附件1:井陉县人社局2024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2:井陉县人社局2024年第1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井陉县人社局2024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 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 编号 |
抽查任务 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监察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部门 |
抽查时间 |
联 2024009 |
2024年井陉县人社局联合抽查 001
|
联009号 |
2024年度井陉县人社局双随机办第一 次跨部门联 合抽查
|
定向抽查 |
20%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对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计划、工资基金和增人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对企业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对事业单位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带薪年休假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技工学校教育的督导评估、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对外国人就业的监督检查 |
所有用人单位 |
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井陉县医保局 |
3月-6月 |
附件2:
井陉县人社局
2024年第1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随机抽查企业(户) |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
涉及检查部门(个) |
检查项目(个) |
抽查结果 |
抽查结果处理 |
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个) | |||
|
|
|
|
发现问题事项(项) |
发现问题企业(户) |
责令改正(户) |
应列入异常(户) |
涉嫌违法立案调查(户) |
|
6 |
2 |
2 |
17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