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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井陉县人社局2024年第1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4    
来源:    
责任编辑: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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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井双随机办[2024]7

 

关于印发《井陉县人社局2024年第1次

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

方案》的通知

 

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为了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用,增强抽查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我办决定井陉县人社局2024年第1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井陉县“双随机、一公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井陉县人社局20241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井陉县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井陉县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县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1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412日6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县人社局: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中产生。

县医保局: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中产生。

  三、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依据分级分类监管,从井陉县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单位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可直接在APP端查看),实施检查

、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县人社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市有关部门为:县医保局。县级各行政监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县级参与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单位参照市级对应部门确定并具体实施本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4.分派给区县的检查对象本级没有执法权的,由上级部门授权检查,区县没有对应检查人员的由市级选派人员参加区县检查组。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通知检查对象,电话通知或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以上操作可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手机APP上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级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细化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人社局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井陉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要做好联合抽查工作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井陉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

                 

 

 

附件1:井陉县人社局2024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2:井陉县人社局2024年第1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井陉县人社局2024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

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

编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比例

抽查事项

监察对象范围

发起部门

联合部门

抽查时间

2024009

2024年井陉县人社局联合抽查

001

 

009

2024年度井陉县人社局双随机办第一

次跨部门联

合抽查

 

定向抽查

20%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对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计划、工资基金和增人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对企业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对事业单位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带薪年休假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技工学校教育的督导评估、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对外国人就业的监督检查

所有用人单位

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井陉县医保局

3月-6月

 

 

附件2:

井陉县人社局

2024年第1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随机抽查企业(户)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涉及检查部门(个)

检查项目(个)

抽查结果

抽查结果处理

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个)

 

 

 

 

发现问题事项(项)

发现问题企业(户)

责令改正(户)

应列入异常(户)

涉嫌违法立案调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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