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调整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公示
现将调整后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3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
1.井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82046019 82046565
单位地址:微水镇西山北路15号 邮 箱:jxxxczxj@163.com
2.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附件:井陉县2023年项目库(调整后)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