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及制定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北省定价目录》《河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5〕727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和制定公墓维护管理费有关规定规范如下:
一、井陉县殡葬服务所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5〕716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表一)。
二、井陉县殡葬服务所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包括告别厅、守灵室、遗体整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按附表二规定标准执行。
三、井陉县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20元/墓位·月执行。
四、关于惠民殡葬政策要严格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请你局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认真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督促井陉县殡葬服务所和公墓经营者严格按照此标准执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拆分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关于重新规范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井发改〔2021〕63号)同时废止。
附件:1.井陉县殡葬服务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2.井陉县殡葬服务所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 井陉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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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殡葬服务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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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商品) |
定价方式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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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 |
提供接运车辆购置价格15至20万元(含)的遗体接运服务 |
政府定价 |
205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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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接运车辆购置价格20万元以上的遗体接运服务 |
560元/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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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遗体存放 |
提供组合柜(含冷藏)存放遗体的服务 |
40元/日/具 |
24小时为一日,不足12小时的按收费标准50%计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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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单人单体柜(含冷藏)存放遗体的服务 |
96元/日/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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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遗体火化 |
提供30万元以上平板炉焚化遗体的服务 |
240元/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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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拣灰炉焚化遗体的服务 |
710元/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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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骨灰寄存 |
提供约定期限内骨灰寄存的服务 |
51元/盒/年 |
寄存时间不足183日的按收费标准50%计收 | |
附件二:
井陉县殡葬服务所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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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定价方式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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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吊 唁 设 施 及 设 备 租 赁 |
告别厅 |
精装修、LED遗像、LED字幕、音箱*2、供桌*1、电暖气*4、监控*1、主持台*1、不锈钢鲜花台*1、绢花花圈*16、全自动瞻仰台*1 |
政府指导价 |
3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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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灵室一 |
简装、电子花圈*1、客房*2、挂式空调*2、壁挂花圈*2、木质祭台*1、电子蜡*2、供桌*1、电子落地灯*8、沙发*1大2小、单椅*8、移动冰棺*1、连排椅*2 |
180元/套 |
24小时为一日,不足12小时的按收费标准50%计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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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灵室二 |
简装、电子花圈*1、客房*2、挂式空调*3、壁挂花圈*4、木质祭台*1、电子蜡*2、木质供桌*1、电子落地灯*4、移动冰棺*1、连排椅*2、单人床*3、椅子*2、桌子*2 |
150元/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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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灵室三 |
简装、连排椅*11、空调*2、洗手池*1、饮水机*1 |
100元/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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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尸 体 整 理 |
一般 整容 |
打底色、描眉、涂口红、梳头 |
50元/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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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复杂整容 |
理发、刮脸、整发型 |
80元/具 |
含一般整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