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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市发改委《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7    
来源:    
责任编辑: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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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市发改委《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的通知〉》的通知

井发改〔2025〕10号

 

县交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文广新局、城管局、司法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降低实体经济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促进我县高质量发展,现将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251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的通知〉》

 

 

 

 

 

         井陉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