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井陉县农村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
我县为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制定《井陉县农村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本细则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4日止。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邮箱jxxzjdgz01@126.com
2、电话0311-82046565
特此公告。
附件:井陉县农村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井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