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党政办,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后勤管理,机关服务,办文办会。
二是综治办,负责维稳,来信来访,司法调解,普法及基层派出所、交警队、法庭等机构的协调。
三是农村办,负责农业生产,林业,水利,畜牧等相关工作。
四是民政办,负责民政优抚,救灾,大病互助等相关工作。
五是城建办,负责城镇管理,三创四化,土地开发,农村建房等相关工作。
六是计生办,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七是经济发展办,负责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工作。
八是财政所,负责财政管理,惠农资金发放等相关工作。
九是统计站,负责乡镇的统计工作。
十是工会、团委和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