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
2026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工作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事项:根据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制定。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抽查对象:依据分级分类监管,从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抽查范围: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制造业的3%。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我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单位的管理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牵头,联合部门为井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自动交换到“河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统筹推进落实,细化工作分工。参与现场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现场检查前,要对所有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所涉及的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及后续处理等相关内容做好分析研究,提高现场检查能力与水平,确保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取得实效。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