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井陉县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井人社字〔2021〕37号)相关规定:入驻定点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给予孵化基地最长不超过3年的一定额度的场地租赁补贴和水电费补贴。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井陉县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符合申报场地租赁补贴条件的共61户创业实体,房租补贴金额为908404元,水电费补贴4500元,合计补贴金额912904元。
公示期:2026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 0311-82022201
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