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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拨付2025年12月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保险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5    
来源:    
责任编辑: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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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的(必须是领取失业金的下岗失业职工),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补贴,具体标准由各财政直管县自行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缴费的2/3。按照我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9618.8元/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4645.08/年的40%进行补贴,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3846.72元/人/年,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补贴1858.03元/人/年。
特申请财政局拨付我县47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金额170659.88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128544.56元,医疗保险补贴42115.32元合计170659.88
公示期: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0311-82022201
 
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