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井陉县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井人社字〔2021〕37号)相关规定:入驻定点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给予孵化基地最长不超过3年的一定额度的场地租赁补贴和水电费补贴。截至2025年6月30日,井陉县文旅产业孵化园符合申报场地租赁补贴条件的共92户创业实体,房租补贴金额为1560994元,水电费补贴4100元,合计补贴金额1565094元。
公示期: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
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