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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6    
来源:    
责任编辑: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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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文件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拨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15466.77元。其中包括:井陉晟东商贸有限公司1名高校毕业生20247-12月社会保险补贴6421元;井陉正浩商贸有限公司1名高校毕业生20248-12月社会保险补贴5653元;中联铁运物流(井陉)有限公司2名高校毕业生20249-9月、202411-12月分别补贴1130.772262元。
公示期:2025318日至3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0311-82022201
 
 
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