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井陉县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入驻定点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给予孵化基地最长不超过3年的一定额度的场地租赁补贴和水电费补贴。场地面积及租赁补贴标准经专业机构评估审定,截止2024年6月30日,井陉县文旅产业孵化园符合申报场地租赁补贴条件的共72户创业实体,房租补贴金额为1604330元,水电费补贴6000元,合计补贴金额1610330元。
公示期: 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 0311-8202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