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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1    
来源:    
责任编辑: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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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特申请县财政拔付石家庄厦能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名高校毕业生1月—9月社会保险补贴10072元,井陉县汇尔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名高校毕业生1月—8月社会保险补贴8779元, 石家庄市旭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名高校毕业生5月—8月社会保险补贴4343元,河北东方久乐瑞丰汽车安全部件有限公司1名高校毕业生1月—9月社会保险补贴9719.55元。合计32913.55元。
 
公示期:20221101日至110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0311-82022201
 
 
                    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