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拨付井陉县创业创新孵化基地
补贴公示
根据井人社字[2017]29号文件第六条创业孵化园中“经认定的县级定点孵化基地,对经县创业指导中心推荐并入驻定点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户数,按照每年每户不高于4000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高于三年”。管理服务补贴标准为: 1400元/年。截止2021年10月11日,井陉县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符合申报管理费补贴条件的共77户创业实体,补贴金额为76049元。
公示期:2022年 5 月 31日至2022年 6 月 2 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 0311-8202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