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井陉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井保安居办〔2023〕1号)、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井政办〔2022〕15号),经井陉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对2025年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年度审核,其结果如下:
一、取消以下人员家庭住房保障资格:
刘克清 吕利强 张秀庭 陈彦清 单文涛
何 影 胡晓珂 刘秀杰 许田英 赵丽英
高丽英 张晓丽 高莲梅 冯 雪 田富英
毕文彦
二、以下家庭由廉租房保障转为公租房保障:
仇利强 段惠飞 刘彦莉 赵志坚
三、以下家庭由公租房保障转为保租房保障:
高文娟 高 娜
四、以下家庭申请人变更为符合保障资格的配偶:
1、吕原野变更为刘彦莉
2、王四元变更为李二书
五、以下廉租房家庭保障人口变更:
1、蔡拉玉、孙晓芹、石海丽、梁国霞、贾荷、栾志军、郝文喜、吕艳巧、刘林云、陈三林、燕翠莲、梁拥军、武秀娟、杨建芳、李二书、高风华、高喜明家庭保障人口由2人变为1人。
2、陈海花家庭保障人口由3人变为1人。
3、王利平、梁宝庭、刘会荣、杜永平、赵玉霞、吕玉梅、张巧荣、梁占英家庭保障人口由3人变为2人。
六、以下家庭由低保家庭转为低边家庭
翟富玲 李密玲
如有异议,可书面向井陉县房产服务所提出,公示期7天,截至2026年4月29日17点30分止。
地址:县城人武胡同
电话:82022993
井陉县房产服务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