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按照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组建2个机动巡察组于2024年8月21日至9月9日,对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党组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机动巡察。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机动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校园霸凌、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骗取套取社保基金,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农村陈规陋习,基层权责下放中“甩锅”“一放了之”等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受理时间为9:00-17:00)、电子邮箱、联系信箱(设在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驻地),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7日。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