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井陉县行政审批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电子政务、智慧城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推进数字井陉、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拟订全县数据资源管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我县数据资源采集、存储、使用、开放、共享等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规划及有关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
(四)拟订全县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的目录制定、归集管理、整理利用、共享开放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
(五)负责县电子政务组织推动工作,负责县级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出各部门统筹安排县级信息化项目及资金的使用建议。
(六)负责全县数据资源、政务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数据资源、政务信息化人才培养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数据资源产业发展;负责数据资源相关技术研发、行业数据分析成果转化等工作。
(八)负责全县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工作。
(九)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规则并组织实施,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设、管理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并对场内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十二)负责投资项目、商事登记、市场服务、文教体卫、社会事务、住建交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林蓄水、经贸商务、城乡管理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负责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派驻部门行政审批行为。
(十四)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建设。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行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
(十六)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组织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罚制度建设,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十七)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十八)负责县直部门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现场勘验、审图、联合验收等工作。
(十九)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化工作,县级行政审批信息资料的保管、整理、统计、编目和定期检查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井陉县微水镇虹园路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2:30-5:30);单位联系电话:0311-8202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