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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2022年度律师行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2    
来源:    
责任编辑: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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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陉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井陉县2022年度律师行业跨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律师事务所
《井陉县2022年度律师行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井陉县司法局
202251
 
 
 
       井陉县2022年度律师行业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井陉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井陉县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井双随机办【2022年】2号)文件精神,现定于2022年6月-12月份组织全县律师行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61日至1231
二、抽查范围及内容
抽查对象:依据分级分类监管,从井陉县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抽查范围:按100%比例,抽查范围全县律师事务所;抽查内容: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中产生。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单位的管理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县级各行政监管部门具体实施本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3、分派给各单位的检查对象本级没有执法权的,由上级部门授权检查。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由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系统”自动交换到“河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场监管局做好牵头工作,县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井陉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井陉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联合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梳理汇总一至两个典型案例报送至双随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