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检查行为,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县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工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协调配合部门作用,深入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
着力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机制。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根据工作实际,出台2021年工作方案、抽查方案等,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及时动态调整本部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本部门监管对象应纳尽纳;综合考虑部门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有执法资格的在岗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对调整和新整合的部门,要重新制定适用本部门的抽查工作细则,加强对抽查工作的规范。
(二)严格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各有关处室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按时有序开展。
(三)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各有关业务处室要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同级政府网站及部门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监管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加大随机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强化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监管主体、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积极将好的经验做法向有关部门、新闻媒体推介,扩大我局“双随机”工作在全市的影响力。并在今年本级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
三、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局领导小组负责市“双随机”抽查的牵头和统筹工作,组织本系统“双随机”抽查。
(二)抽查内容。严格按照公布的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业务实际确定抽查内容。
(三)检查方式。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中可以利用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的检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四)抽查结果处理。抽查结束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公示处理结果。对检查中发现属于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科学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涉及层级多、部门广,组织协调任务繁重,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搞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向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取得成效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推动社会共治。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积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考核机制,切实加大对本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提升效果。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