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政办〔2020〕25号
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井陉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井陉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井陉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围绕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和县政府《井陉县“食药安全 诚信省会”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富民强县、美好井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
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开展抗菌药减量化试点。深入贯彻《农药管理条例》,深化农药市场专项整治,为蔬菜、水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生产提供物质保障。做好日常兽药监管和兽药及药物残留监督抽检工作。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二、推进产地环境净化提升行动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配合做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现场踏勘、边界核实,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农用地分类管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三、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达到100%。积极推进“智慧安全校园”及“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采用“互联网+网格化”管理模式,督促指导学校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全面构建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对校园食堂、学生用餐配送单位实行100%全覆盖监督检查。(县教育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提升行动
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以农村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保健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等为重点品类,以食品产业集中区、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车站、学校、医院周边为重点区域,全面打击“山寨”、“三无”、假冒、劣质、超期等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配合)
五、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巩固和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创建成果。92%以上餐饮服务企业达到“清洁厨房”标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企业量化分级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95%以上量化等级达到良好(B级)以上。80%以上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六、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
不断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销售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养殖、加工、销售等全过程可追溯。(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七、推进“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按照国家层面新修订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评价与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积极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复审圆满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2020年底通过省核查验收。(县政府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
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管理体系。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100%。县城区域内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的比例达到70%以上。婴幼儿食品、大型肉制品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全县“百千万”食品超市(店)示范创建累计完成100%。(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微水镇配合)新建便民市场1家。(县商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九、加大监督抽检力度
着力提升问题发现率,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市对县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工作总站配合)
十、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
以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集约化规模化种植养殖等领域为重点,制修订相关农业地方标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推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园区、“菜篮子”大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整产业实施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以上。(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参与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落实跟踪评价工作,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任务。(县卫健局负责)
十一、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创建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基地10个,加强冬奥会农产品供应备选基地技术指导,完善生产标准和质量管控措施。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培育20家以上规范的农民合作社、6家示范家庭农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快发展食品产业,努力推动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县工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十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加大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指导,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禁绝野生动物违法违规捕猎、交易,着重加大对毛皮动物特种养殖集中区监管力度,防止特种养殖毛皮动物胴体肉流入食品市场。围绕百姓日常消费大宗食品,组织开展专项抽检,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食品质量安全。加强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突出抓好餐饮服务特别是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工作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