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测鱼镇南蒿亭村局部地块详细规划公示
《井陉县测鱼镇南蒿亭村局部地块详细规划》已由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经专家评审会议通过,现按规定程序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若对本规划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井陉县测鱼镇人民政府或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若无异议的,将按法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实施。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5日。
井陉县测鱼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311-823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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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测鱼镇南蒿亭村村北;东至山坡,南至南蒿亭村,西至村道,北至农田,用地面积为0.449公顷。
二、规划布局
1、用地:规划落实上位规划的用地布局,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将规划用地划分至二级类,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中的商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0.449公顷。
2、交通:规划利用西侧村道连接014乡道组织对外交通。
3、给水:接南蒿亭村给水管网,自建水井作为备用水源。
4、污水:接南蒿亭村污水管线。
5、供电:接测鱼镇供电所电力管网。
6、通信:接测鱼镇电信所。
7、供热:冬季生活采暖使用空调采暖,可满足用热需求,不建设锅炉。
8、环卫:规划地块内实现生活垃圾清运率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小于70m。
规划用地统计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占建设用地(%) | |
一级类 |
二级类 | ||||
1 |
09 |
0901 |
商业用地 |
0.449 |
100 |
|
合计 |
规划总用地 |
0.449 |
100 |
三、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地块的开发强度按照《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确定。
1、用地性质:本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2、容积率:本规划为商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
3、建筑密度:本规划为商业用地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
4、绿地率:本规划为商业用地绿地率大于等于20%;
5、建筑高度:本规划为商业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