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井市监罚送告〔2024〕1039-3号
东合晟通(河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110户企业:
本局于2024年12月1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井市监处〔2024〕1039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井市监处〔2024〕1039号文书),内容是:东合晟通(河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110户企业未依法报送2022年度、202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核查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东合晟通(河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110户企业的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井市监处〔2024〕1039号)文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井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井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附件1:井市监处〔2024〕10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附件2:吊销企业名单(110户)
联系人:康江林 梁玮 联系电话:82035177
联系地址:井陉县建设南路61号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