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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调整井陉县第一中学和第二中学
学费标准听证会公告
(第1号)
发布时间:2026-07-02    
来源:    
责任编辑:井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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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调整井陉县第一中学和第二中学

学费标准听证会公告

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发改局)拟于20268旬召开调整井陉县第一中学和第二中学学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调整井陉县第一中学和第二中学学费标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与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4名。其中消费者11经营者2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6名,井陉县消费者协会人员1名。

(二)产生方式。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由井陉县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其他参加人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三、旁听席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2名。旁听人员产生方式与消费者参加人相同。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四、记者席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现场采访记者名额1-2名,采取单位报名和邀请的方式产生。

五、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听证会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和职业等);

5.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提问,并自觉遵守听证会纪律,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听证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县发改局。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72日至2026713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人员按提交有效报名材料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人选,额满为止。

(二)联系方式:

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管理股(214房间,地址:井陉县微水河边东路59号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0311-82022543

报名人员需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记者请同时提供记者证。

特此公告。

 

 

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