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危险废物暂存、处置,不断提升企业生态环保意识。监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做好生态环保工作,严格落实污染防控技术规范。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井陉县分局
三、整改情况
(一)针对危废管理不规范问题,企业已加强危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确保危废管理规范、合法。同时,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危废管理意识和能力。
(二)针对拆解车间环境脏乱差、管理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企业已组织人员对拆解车间进行了全面清理,清除了积尘和油污,保持车间整洁有序,并加大了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频次,确保其高效运行;二是企业制定了清洁保养制度,定期对拆解车间进行清洁和保养,保持车间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三)企业加强了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保职责,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四、验收情况
2026年4月1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石家庄市商务局对井陉县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通过对工作推进、相关制度等资料检查,认为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合格。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2022975(井陉县人民政府),86091757(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井陉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